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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盖子】中央环保督查后问责湖北27名县处级以上干部

2月27日,省纪委通报了3起生态环保领域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通报强调,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些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杜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打折扣搞变通,坚决查处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盯住不放,对热衷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等问题,要真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



01


荆州市城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整改不力、应付检查、上报虚假整改情况等问题

2017年4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荆州市城区生活污水长期直排问题后,荆州市制定了到2020年完成城区生活污水直排整治工作方案,并启动整改工作。在仅完成2017年度阶段性整改任务的情况下,去年5月,荆州市对外公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已整改完成,并于去年6月向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申请销号。去年8月,为应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检查,荆州市启动城区水环境治理应急工程,在污水管网底数不清、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对沿河沿渠直排口不分雨水污水直接封堵,结果不仅未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反而导致城区多处街面出现大面积生活污水倒灌现象,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此外,荆州市城区护城河等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检查组进驻我省前几天,荆州市匆忙对护城河进行生态补水,将护城河水位从日常的30.7米提高到汛期限位31.5米。


去年12月,上述问题被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曝光,造成不良影响。荆州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荆州市住建委、市城发集团、市环保局被责令向荆州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8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被严肃问责,其中,市厅级1人、县处级7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3人。


02


荆门市推卸环保整改主体责任、上报虚假整改情况等问题

2017年4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荆门一些磷化工企业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后,荆门市委市政府将整改责任直接下压至下属县市政府,一年多时间未专题研究部署、未督办落实整改工作。直至去年9月,该市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前夕才印发整治方案,致使整改工作严重滞后。去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检查发现,荆门市14个磷石膏渣场中11个不同程度存在防渗漏、截洪和防扬散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但在2017年12月,荆门市政府及其下属县市政府却层层上报,称整改任务已完成。此外,该市在整改期间还违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整改方案要求,在未进行产能置换的情况下,违规审批两个10万吨/年磷化工建设项目。


去年12月,上述问题被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曝光,造成不良影响。荆门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钟祥市、东宝区党委、政府被责令向荆门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10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被严肃问责,其中,市厅级2人、县处级8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2人、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3人。


03


鄂州市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层层转办、只办信不办事、上报虚假整改情况等问题

2016年12月以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鄂州市交办5件葛店开发区企业臭气扰民信访件,群众在网上相关信访投诉件达332件。该市只是将信访件简单地往下转办,既未跟踪督办,也未开展专项督查。去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检查前,关于臭气扰民问题信访件激增,省环保厅下发了督办通知提醒,鄂州市、葛店开发区仍未采取实质性举措,致使该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去年10月,鄂州市将“已完成整改”的虚假情况上报至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去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检查发现,葛店开发区多家化工企业臭气污染问题仍然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去年12月,上述问题被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曝光,造成不良影响。鄂州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葛店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被责令向鄂州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9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被严肃问责,其中,市厅级2人、县处级7人,党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4人。



短评: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宣战

春节一过,省纪委就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力亮剑问责。此次强力问责,彰显了省委、省纪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如磐石的决心和雷霆万钧的力度。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当前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必须坚决整治。


坚决整治,要突出一个“严”字。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寸步不让,动辄则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哪怕对于一些看起来影响不大的问题,也不能轻易放过。


坚决整治,要体现一个“实”字。自查自纠要实,整改纠正要实,监督检查要实,调查处理要实,防止表面上热热闹闹,锣鼓喧天,而实际上纹丝不动,敷衍应付,产生新的形式主义。


坚决整治,要抓住一个“准”字。通过全面自查自纠,找准病灶、对准穴位,精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问责不严或扩大泛化,实现“打蛇打七寸”。


从今年开始,全省将集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行动”。落实“三年行动”,需要全省各级党委、纪委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铁腕正风肃纪的决心、力度、韧劲,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再亮剑、再宣战、再发力,一锤接着一锤敲,给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迎头重击。惟有如此,“三年行动”才能取得更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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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 杨宏斌、通讯员 曹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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